关于龙岩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的公示
1. 采购项目名称:龙岩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3.合同相对人:福建东南精舟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
4.合同编号及名称:HT20253500207678,龙岩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5.合同主要内容:1.龙岩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750000)。其中完整券每捆7.80元(含税),残损券每捆9.50元(含税),税率:6%,不含税价:完整券每捆7.36元、残损券每捆8.96元。整点费用按实结算。3.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以上合同于2025年12月18日签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对本合同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综合管理部提出。
特此公示。
龙岩市分行分行综合管理部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