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越南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越南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进行合作洽谈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
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均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内容
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航油(航空燃料)名称:JET A-1号喷气燃料;标准:ASTM D1655
此次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业务包含的机场为:河内内排国际机场(三字码:HAN);备降机场为岘港国际机场(三字码:DAD)
三、合作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作方须至少为一家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保障服务;
2.合作方须具备在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的能力,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价格构成须为:MOPS+Differential + 综合附加费。其中:MOPS为普氏新加坡货物算数平均值的价格;Differential为进销差价;综合附加费包括加注服务费、管道使用费、机场费等;
3.河内内排国际机场需要提供罐式和栓式两种加油方式的报价;
4.合作项目不进行拆分;
5.不接受预付款形式;
6.不接受合作方责任分包。
四、拟洽谈合作方名称
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Hyundai Corporation、 Mercfuel,LLC。
五、拟选定合作方的原因
根据调研,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有两家航油供应商可以给我司提供保障,即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Hyundai Corporation。上述公司在规定的询价调研期间按时给予正式回复。航油供应商Mercfuel,LLC主动表达合作意向,申请参加合作项目。经调研,该供应商满足我司对合作方的主要资格要求。因此选择上述公司进行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洽谈。最终从上述合作对象中选取一家为我司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对象。
六、公示期
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6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贺鑫
联系电话:010-68855104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