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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UPS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1、包2)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6-03-30来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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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UPS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1、包2)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做爱影片 (以下称“中国邮政”)近期将启动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UPS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现在采购前就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产品技术成熟度及应用情况、团队核心成员资质业绩等要求、项目实施及企业综合实力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止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废标项)乙方投标时须提供一个2020年以来数据中心UPS设备安装项目的实施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UPS设备清单、用户项目概况、合同签约页及公章页、合同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
  2.   (废标项)乙方投标的UPS设备必须是技术成熟且经过实践验证的产品,须提供自2020年以来所投 400KVA UPS主机同系列产品(同系列UPS主机产品额定容量不低于400KVA)为银行业或证券业或保险业数据中心项目供货的同规模(供货数量不低于14台UPS主机设备)技术应用成熟度证明(需提供用户名单、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清单、UPS设备终验合格证明)。

3.(废标项)乙方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团队核心成员资质业绩等要求

  1.         (打分项)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

① 项目经理应具有10年以上数据中心安装实施经验。

② 承担过类似项目(应为数据中心UPS设备在线更新)UPS设备采购与安装的项目管理工作(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文件、项目合同原件扫描文件等)。

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文件、项目合同原件扫描文件等。

(2)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① 投标人应配备专职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及电气专业工程师,相关人员应至少具备5年及以上数据中心机房类似(在线更新)项目的工作经验。

②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三)项目实施及企业综合实力要求

1.(打分项)企业综合实力及资质:

(1)根据投标人的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均资产负债率打分。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证书)等级及国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进行打分。

2.(打分项)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以来数据中心UPS设备安装项目的实施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UPS设备清单、用户项目概况、合同签约页及公章页、合同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

注:资格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3.(打分项)投标人施工资质情况:根据投标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级打分。

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打分项)产品技术成熟度及应用情况: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以来所投400KVA UPS主机同系列产品(同系列UPS主机产品额定容量不低于400KVA)在中央金融企业或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数据中心的同规模(同规模指供货数量不低于14台UPS主机设备)技术应用成熟度证明(证明材料应提供包含用户名单、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清单、UPS设备终验合格证明)。

注:资格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5.(打分项)UPS在线更新安装实施方案: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UPS主机设备更新安装实施方案,根据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关键操作步骤、在线更新需求及IT业务连续性要求理解打分。

6.(打分项)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及综合性能:需提供由泰尔认证中心为所投UPS设备同系列产品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及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所投关键设备及安装材料选型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中3.1.1.6条款、3.1.2.1条款、3.1.2.2条款、3.1.2.8条款的要求;所供UPS设备(包括模块化UPS产品中的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模块)应为原厂研发并生产,不得采用通过代工、贴牌方式(OEM或ODM)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UPS设备主要部件,包括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模块等部件的原产地);整流器应采用IGBT整流,UPS主机设备应具备斜坡启动和延时启动功能,以减小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运行压力,投标人应说明其所提供的UPS额定功率与柴油发电机组输出功率之间的配置比例关系;UPS主机应能实现与电池总开关的实时通讯和智能联控,具有防止误操作和电池深度放电的功能,并能检测电池断路器状态,可实现可以远程监控,投标人应确保所供UPS主机与本项目中利旧使用的电池开关柜或电池开关箱中的直流断路器兼容匹配;UPS主机设备应与招标人利旧使用的蓄电池系统互相匹配,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所投UPS主机设备在利旧使用招标人现有蓄电池组的电压适配性和主机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UPS的输入交流电容、直流母线电容和输出交流电容应至少具有5年的设计使用寿命,设备应对其可能发生的漏液或“放炮”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发生火灾、不会造成上级供电回路短路、不会损害到UPS主电路和其它元器件等,需详细说明相关措施;UPS主机的电缆进出线方式应支持上进线、上出线,当UPS主机内部接线空间不能满足上进上出要求而需要增加边柜时,边柜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根据所选UPS主机及利旧设备材料的技术特性,对配电边柜进行深化设计,确保本项目中所提供的配电边柜能够完全满足招标人的全部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深化设计图纸及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边柜的尺寸、安装方式说明文件、一次电路图等内容,并补充至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投的配电边柜设备,其柜内母线额定耐受电流、尺寸规格:应满足UPS安全运行条件,其额定载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设计文件要求确认利旧使用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及关键性能指标,若本次工程利旧使用电缆等不能满足UPS主机对接、安装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设计的规格、功能及性能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且所提供产品需是成熟产品,经过实践验证;技术规范书其余条款的应答情况评分。

注:详见附件: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UPS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书-包1、包2

7.(打分项)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投产品完成开箱、验货、装机、联调测试等各项安装工作后,招标人组织进行设备安装验收并开具安装验收合格证书,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无故障时为止,方可进行设备终验;所投产品保修期从设备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UPS设备、配电柜等设备的保修期为三年,由原厂负责保修,保修内容包括招标人采购的所有软件、硬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试运行期延长的,由投标人承担延长保修服务的费用;所投产品如果在试运行期(包括延期)有UPS系统发生2次故障停机,招标人有权利中止合同并全部退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服务,应由设备原厂商的服务提供商提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在北京设有售后服务点,拥有稳定、专业的技术团队,根据投标人向招标人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种类、应用范围,以及招标人的需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在国内的售后服务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在保修期内(含试运行),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投标人应指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接到招标人最终用户报修或协助排除故障要求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模块化UPS每个功率段需提供一个功率模块做为备品备件;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投标人设备故障,投标人应保证8小时内免费完成维修或更换部件的工作。更换的部件应是原厂新品,投标人应给出保修期结束之后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服务支持方式和费用;在保修期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在北京为招标人建立专项的备品备件储备,招标人享有这些备品备件的使用权并有权随时对库存情况进行查验,若投标人有需要存放在招标人现场的备品备件,需列明清单和库房要求,此备品备件随日常消耗流动但存量不会小于本项目需求量,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和备件要求;同一设备任一主要部件(整流器、逆变器等元器件)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带载达到3次,投标人需免费更换同系列同档次的新设备,新设备配置不低于原设备配置;其提供的软件应提供与设备保修服务期时间一致的技术支持,在此间任何时候,如该软件有新的改进、增加新的功能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均应及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升级、使用;保修期满后,投标人要承诺以不高于本合同的实际成交价格更新故障部件,以不高于本合同实际成交价的50%提供故障部件的修复;应承诺招标人在后续软、硬件设备或部件订货时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且不低于本次合同的折扣率。在商务报价中,对于软、硬件设备所有可独立销售的部件(包括但不限于UPS整流组件、UPS逆变组件、电池柜、静态开关组件、并机板、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开关模块等)都应单独给出报价;在试运行期间,投标人服务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尾款,在保修期(含试运行期)内,投标人服务累计有5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在保修期(含试运行期)内,投标人应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并在巡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巡检书面分析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巡检服务应为原厂的专业服务商提供,巡检服务内容应包括状态检查、连接点紧固、机组除尘、每节电池的端电压及内阻的测量、对设备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工作等,巡检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招标人可随时对巡检内容进行完善。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4月2日

三、公示受理渠道

项目公示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公示受理电话:18526227898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UPS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1、包2)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厂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详细情况描述:

 

 

 

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


附件2:技术规范书

1.概述

1.1本规范书是做爱影片 (以下简称“甲方”)为采购邮政信息网亦庄机房2024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用UPS主机设备编制的技术规范书,供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应答书和报价之用。

应答:

1.2乙方应提供应答书(中文)、技术建议书、设备配置清单。配置清单中应包含所配的硬、软件的详细部件说明和技术文档等。

应答:

1.3乙方应在应答书中对本规范书内容对标注有“应答:”字样的条款按顺序逐条应答。对本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如有必要给出详细的功能实现说明,或指明在技术建议书中的位置。并对所提供设备的特色部分给出附加说明。

应答:

1.4本规范书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加注井号( “#” )的为重要技术要求,其余为基本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废标,重要技术要求不满足的单项为零分,基本技术要求不满足的单项酌情扣分。

应答:

1.5乙方应在应答书中提供一套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1)提供设备的产品彩页,设备的详细功能、技术性能和指标、外观尺寸及重量等。

(2)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3)提供UPS设备的可靠性数据(单机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及计算依据、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同型号投标设备的质量检验结果。

(4)提供同型号设备的工厂验证测试报告。

(5)提供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安装设计方案及所需的其他基础条件(可详见技术建议书)。

应答:

1.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系统(除特定的外接设备外,包括规范书中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并负责设备的互连互通,保证整个系统的正确运行。本技术规范书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应答:

1.7甲方只购买乙方所提供方案中的部分设备时,乙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提供的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应答:

1.8乙方在应答书中应附设备配备计算说明,乙方应保证设备配件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若因乙方失误,造成部件短缺或达不到原定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进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

应答:

1.9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有关国际或行业标准,在应答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若乙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用标准,也应在应答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应答:

1.10乙方应根据本规范书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总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乙方若对本规范书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规范书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也应在应答时详细说明。

应答:

1.11乙方在应答书中应提出设备检验、安装调测等的建议。

应答:

1.12乙方在应答书中应说明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保修服务的内容、范围和程度。

应答:

1.13乙方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内容应包括设备(软硬件)、运输费、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包括机械和电气备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商、价格等)、工具及仪表、安装调测、系统调测、培训费、技术文件、保修费等,报价书应列出各项内容的单价,列出各项内容的总价和本项目总费用。

应答:

1.14甲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规范书的解释权。乙方对技术规范书的应答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应答:

2.项目概况 

2.1 供货范围及分工界面

本项目乙方的供货范围包含旧UPS主机设备保护性拆除及搬运、 UPS主机、配套边柜、边柜内母排导线及部分主机至电池开关箱之间的连接电缆、所有设备的抗震支架和底座、支持SNMP协议的远程监控通讯接口模块、UPS主机安装调试所需的材料、工具,并含有设备的运输、安装施工、调试开机等技术服务内容。

分工界面说明:

1)乙方负责对甲方UPS主机、边柜、蓄电池电缆的安装位置、空间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勘察情况及自身UPS主机尺寸定制符合设计要求的相关配套设备及安装材料。

2)乙方负责所供 400KVA UPS主机设备的原址在线更新,负责按设计要求将利旧使用的输入电缆、输出电缆、蓄电池电缆连通至UPS主机相应电源接线端子上,UPS主机连通利旧电缆所需的边柜、母排等设备材料由乙方提供并安装连接。

3)乙方负责所供 300KVA UPS主机设备的原址扩容改造,负责按设计要求将输入电缆、输出电缆压接至UPS主机相应电源接线端子上,输入电缆、输出电缆由甲方其他包商提供,蓄电池电缆由乙方提供并安装连接。

4)乙方负责所供货UPS主机的性能、容量测试,并提供相应的测试工具及实施方案,该项性能测试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甲方全程督导。乙方应确保测试结果准确、测试过程安全,不对甲方的设施和环境造成破坏。

5)乙方负责免费向其他包商承建的监控系统开放通信接口,免费提供完整的通信协议,并根据设计要求配合其他包商将本次供货范围的设备监控数据采集并上传至机房监控系统中。

6)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利旧使用甲方蓄电池组等相关设备材料,提供确保UPS主机与利旧电池对接所需的全部定制设备材料并安装连接。乙方应确保甲方UPS系统完整可用并达到设计及本技术规范要求。

7)该项目为在线更新,乙方负责按甲方及设计要求制定UPS主机设备更新方案、保障方案,避免割接工作对甲方生产系统造成影响。

(8)乙方在中标后,应按照甲方最终用户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接受其管理。

(9)乙方投标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踏勘。

应答:

2.2 *招标设备清单及相关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位置

备注

400KVA UPS主机

28

亦庄机房2层、3UPS

UPS主机正常运行所需的输入电缆、输出电缆、蓄电池组、蓄电池开关柜及蓄电池电缆按设计要求利旧使用,乙方应按设计要求提供UPS主机设备原址更新所需的边柜(含连接导线等)。(其它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及本技术规范)。

300KVA UPS主机

2

亦庄机房1UPS

UPS主机正常运行所需的输入电缆、输出电缆、蓄电池组、蓄电池开关箱按设计要求利旧或由甲方其它包商提供使用,乙方应按设计要求提供UPS主机至电池箱间的蓄电池电缆。(其它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及本技术规范)。

(1)UPS主机配套使用的蓄电池电缆、边柜及边柜内母排等技术规格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位于2层、3UPS室的28UPS主机应为2+2双总线架构,其中一条UPS供电总线为甲方原有高频机UPS总线,另一条UPS供电总线为甲方原有工频机UPS总线;位于1UPS室的2UPS主机分别为单机单总线架构。关于UPS系统现状、更新要求等详见设计文件。乙方所供UPS主机设备须具备适配甲方原有高频机UPS总线和工频机UPS总线利旧设备设施的能力。

3)本次招标的UPS设备须由两个不同乙方中标并进行供货安装,乙方所投设备应为招标设备清单中所列数量的一半(即14400KVA1300KVA UPS,共计15UPS),其中一个中标乙方负责2层、3UPS2+2 UPS双总线供电系统中一条总线上的14400KVA UPS设备和1AUPS1300KVA UPS设备的供货安装,另一个中标乙方负责2层、3UPS2+2 UPS双总线供电系统中另一条总线上的14400KVA UPS设备和1BUPS1300KVA UPS设备的供货安装。

4)乙方投标时须提供UPS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应答:

3.设备技术要求

3.1 UPS主机及蓄电池技术要求

3.1.1通用技术要求

3.1.1.1使用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设计使用的不间断电源系统须采用在线式UPS主机设备(UPS须符合YD/T 1095-2018《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中关于在线式UPS的定义或满足YD/T 2165-2017《通信用模块化交流不间断电源》标准要求),具有稳压、稳频功能,市电掉电时UPS的输出电压不受任何影响,UPS由市电供电转换至电池供电的时间应为0

应答:

    2UPS正常工作时应由UPS逆变器始终向负载供电,以保证负载长期连续运行,且输出电压、频率、电压谐波失真度、电压稳定精度等电能质量参数应在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内。

应答:

3.1.1.2 #UPS主机设备应采用塔式机或模块化UPS,乙方需提供由泰尔认证中心为所投UPS设备同系列产品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及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应答:

3.1.1.3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需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应答:

3.1.1.4乙方所交付的UPS系统应能够抵御8级烈度的地震。

应答:

3.1.1.5环境要求

工作环境温度

0℃至40

工作相对湿度

不大于93%40±2℃环境温度条件下

贮存、运输温度

-25℃至55

贮存、运输相对湿度

不大于93%40±2℃环境温度条件下

UPS主机设备在上述工作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时,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能够达到规定值。

应答:

3.1.1.6 #关键设备及安装材料选型要求

本项目UPS主机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配电柜、电缆等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规格、功能及性能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且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成熟产品,经过实践验证,本工程推荐品牌详见下表。

设备、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

配电边柜

施耐德

ABB

西门子

电缆

远东控股

宝胜集团

江苏上上

备注:推荐品牌只是以品牌所代表的技术、性能、功能作为参考。乙方可选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同档次品牌产品,如采用与UPS主机同品牌的配电产品。如果乙方采用的设备零部件不在上述推荐品牌范围内,投标人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相当于推荐品牌。

应答:

3.1.1.7 #本项目要求所供UPS设备(包括模块化UPS产品中的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模块应为原厂研发并生产,不得采用通过代工、贴牌方式(OEMODM)生产的产品(乙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UPS设备主要部件,包括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模块等部件的原产地)。

应答:

3.1.2 UPS主机主要技术要求

3.1.2.1 #本次工程所需的UPS主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正常情况下由 380V 交流电源供电,经整流器整流滤波为直流电,由逆变器变换为稳频稳压交流电,始终向负载供电。

 (2)当交流电或整流器发生故障时,逆变器利用蓄电池直流电能无间断地向负载提供优质可靠的交流电。

 (3)当交流电断电,负载由蓄电池供电后,如果交流电恢复供电,要求UPS能够无间断地转为正常工作方式。

 (4)当交流电断电,蓄电池放电至终止电压,对负载停止供电后(UPS因其电池能量用尽而停机),如果交流电恢复供电,要求UPS能自动重新启动,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内部应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进行控制信息处理,对蓄电池进行有效地管理。

 (5)要求 UPS主机应具有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应能提供全中文监控及操作界面和全中文远程监控管理界面,每台设备应提供全中文显示的彩色显示器,尺寸不宜小于7英寸,能够显示输入输出电源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和机组相关运行负载率、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告警信息、电池后备时间、电池电压、电池充放电电流等(投标时,需提供本地监控界面的截图)。UPS需配备支持SNMP协议的智能监控网络接口(RJ45接口),并免费提供接口的管理信息库MIB-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和管理信息结构SMI-Structure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应包含与UPS主机相关的所有软、硬件及接口通讯协议)。可现场显示并传送工作状态及事故报警信号,使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免费原厂监控软件的情况下,可以远程监控UPS设备的运行状态指标。监控软件的权限可设置为只监不控。(厂家应说明采用何种技术保护措施实现监控软件对UPS只监不控的要求)。

 (6)产品防雷性能应满足YD/T 1095-2018或YD/T 2165-2017等相关标准要求。

 (7)UPS设备应能够直接主路并联,满足在线扩容需求。最大并机台数不小于4台。提供2个以上同容量在线扩容成功案例,并在项目建议书中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应答:

3.1.2.2 #关键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

乙方提供的UPS主机设备的输入电压范围、输入功率因数、输入电流谐波成分、输出稳压精度、输出波形失真度、电压瞬变恢复时间、旁路逆变转换时间、ECO模式转换时间、效率、输出有功功率、过载能力、音频噪声、输入频率范围、频率跟踪范围、频率跟踪速率、输出频率、输出电压不平衡度、动态电压瞬变范围、输出电压相位偏差、市电电池转换时间、输出电流峰值系数、并机负载不均衡度共22项技术指标应下表要求值。

序号

技术指标项目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

本项目要求值

备注

1

输入电压范围

 

176V-264V

相电压,填写格式:(下限数值V~上限数值V)

 

304V-456V

线电压,填写格式:(下限数值V~上限数值V)

2

输入功率因数

 

0.99

100%非线性负载

 

0.99

50%非线性负载

 

0.99

30%非线性负载

3

输入电流谐波成分

239次谐波)

 

5%

100%非线性负载

 

5%

50%非线性负载

 

5%

30%非线性负载

4

输入频率范围

 

不窄于48Hz-52Hz

 

5

频率跟踪范围

 

满足48Hz-52Hz

范围可调

6

频率跟踪速率

 

0.5Hz/s-2Hz/s范围内

 

7

输出稳压精度

 

1%

 

8

输出频率

 

不宽于50±0.5Hz

在电池逆变状态下

9

输出波形失真度

 

1%

100%阻性负载

 

3%

100%非线性负载

10

输出电压不平衡度

 

3%

 

11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5%

 

12

电压瞬变恢复时间

 

20ms

 

13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1°

 

14

市电电池转换时间

 

0ms

 

15

旁路逆变转换时间

 

1ms

 

16

效率(投标时提供不同负载率情况下的效率曲线图)

 

96%

100%阻性负载

 

97%

50%阻性负载

 

97%

30%阻性负载

17

输出有功功率

 

≥额定容量*1KW/KVA

 

18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

 

19

过载能力

 

10min

125%额定阻性负载

20

音频噪声

 

55dB

400KVA及以上除外

21

并机负载不均衡度

 

3%

 

22

ECO模式转换时间

 

1ms

当设备具有ECO模式时填写,无此模式时可不填写。

说明:乙方应按上述表格形式,提供并填写每种投标产品的实际参数,并附在技术文件中,乙方技术应答数据应真实并与泰尔《检验报告》测试结果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以泰尔《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应答:

3.1.2.3#输入性能其它要求

整流器应采用IGBT整流。UPS主机设备应具备斜坡启动和延时启动功能,以减小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运行压力,乙方应说明其所提供的UPS额定功率与柴油发电机组输出功率之间的配置比例关系。

应答:

3.1.2.4逆变器性能要求

额定输出电压

220V/380V(三相四线)

逆变器输出电压可调范围

220V/380V,不小于±5%

过 载 能 力

不小于60min(110%额定电流)

不小于10min(125%额定电流)

不小于60s(150%额定电流)

逆变器输出最大短路电流的能力

峰值电流限流 = 2.33ln>5秒钟

应答:

3.1.2.5静态开关性能要求

 (1)设置静态旁路,静态旁路应具有独立的CPU数字控制,采用电脑设置和诊断。

 (2)过载能力:100ms10倍额定电流时)

 (3)转换时间:0ms

 (4)提供静态开关性能指标详细说明及官方介绍、彩页。

应答:

3.1.2.6冗余并机性能要求

     UPS单机间无主从之别、均分负载、故障自动脱离,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3%,提供具体数值。

    冗余并机系统应具备可靠的冗余能力,不应存在单路径故障节点。(并机控制模块、通讯线路应具备冗余能力,乙方应详细说明其UPS主机设备采用的冗余并机技术如何保证系统的冗余能力)。

乙方提供的UPS主机设备应能够实现在线并机,保证在线并机的实施过程中始终是由UPS逆变器向负载供电,并且逆变器输出的电源质量应符合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

应答:

3.1.2.7电池管理功能

     UPS主机应配备电池组智能管理模块,该模块应具有自动/手动放电测试、自动温度补偿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

     UPS的电池组智能管理模块应能够对电池进行优化管理,需要根据电池环境温度的变化自动调整电池组的浮充电压,以保证电池组工作在最佳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同时可根据负载情况实时显示电池真实后备时间、电池组环境温度等信息。

      UPS主机配备的电池智能管理模块应保证在电池性能降低时发出报警。

应答:

3.1.2.8#安全要求

 1)绝缘电阻: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外壳施加500V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2)绝缘强度:UPS的输入端、输出对地施加50Hz2000V的交流电压1分钟,无击穿、无飞弧,漏电流小于10mA2820V直流电压1分钟,无击穿、无飞弧,漏电流小于1mA

 3)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UPS的保护地(PE)对输入的中性线(N)的接触电流应不大于3.5mA。当接触电流大于3.5mA时,保护导体电流的有效值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5%,如果负载不平衡,则应采用3个相电流的最大值来计算。在保护导体大电流通路上,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之前需接地”。

应答:

3.1.2.9 所投UPS设备的应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

应答:

3.1.3蓄电池系统主要技术要求

1本项目UPS主机配套蓄电池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利旧使用。UPS主机更新后的蓄电池工作设置参数应与UPS主机更新前保持一致(如蓄电池组浮充电压、蓄电池组放电截止电压、电池容量值等)。

(2)乙方提供的300KVA UPS主机至电池间的连接电缆,其规格型号及安装方式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应答:

(3)因利旧蓄电池电缆长度、连接端子规格不合适等原因无法直接利旧使用蓄电池电缆时,应按设计要求采用转接边柜或按原电缆规格型号采用重新布放新蓄电池电缆的方式进行连接。

应答:

(4)#乙方所供UPS主机应能实现与电池总开关的实时通讯和智能联控,具有防止误操作和电池深度放电的功能,并能检测电池断路器状态,可实现可以远程监控。乙方应确保所供UPS主机与本项目中利旧使用的电池开关柜或电池开关箱中的直流断路器兼容匹配。

应答:

(5)#乙方提供的UPS主机设备应与甲方利旧使用的蓄电池系统互相匹配,乙方应详细说明所投UPS主机设备在利旧使用甲方现有蓄电池组的电压适配性和主机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应答:

6UPS主机电池接入宜采用无中线技术方式接入。

应答:

7为避免UPS主机整流器部件的故障影响蓄电池放电,UPS主机的蓄电池充放电回路应为独立回路,不应复用整流回路,乙方投标时需提供电路图等证明材料。

应答:

3.1.4其他技术要求

 1)电磁干扰:应符合GB9254AGISPR22A标准要求。

应答:

 2UPS输入端应提供可靠的雷击浪涌保护装置,在下列摸拟雷电波发生时,保护装置应起保护作用,设备不应损坏:电压脉冲10/700µs5KV:电流脉冲:8/20µs20KA

应答:

 3)微机控制器应采取相应的防浪涌措施。

应答:

 4UPS应具有遥信、遥测功能,具有电池监测及保护系统。

应答:

 5)遥信内容包括:输入电源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工作方式(整流器、逆变器、旁路)、同步方式(内同步、外同步)、直流电压低、直流电压高、风扇故障、蓄电池的接入状态。

应答:

6)遥测

三相输入电压、输入频率、直流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有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UPS主机内部温度、标示蓄电池电压、标示蓄电池温度、蓄电池组电流、蓄电池后备时间。

应答:

7UPS的所有告警信号应通过继电器干接点引至UPS的端子板上。

应答:

8提供UPS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接口协议和技术支持。

应答:

9有丰富的通讯方案,可显示诊断报警信息及其他资料。有大容量的日志记录如电池放电次数、断电保护数据等。

应答:

10认证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还应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应答:

11数字控制技术要求:采用DSP(数字信号处理)或CPU数字技术,要求系统参数不会因环境(温湿度、运输和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即使在输入信号失真时,也能提供准确的电压、电流、频率及波形。应具有丰富的控制功能,从而实现计算机系统的综合电源管理。

应答:

12应保证完全的谐波隔离。在上线,谐波失真度<5%;在下线,带100%的非线形负载时,UPS的输出电压失真度要小于3%,即使带峰值因数为31的严重失真的非线性负载时,UPS的失真度也应小于3%,并保证带这类负载时,UPS的输入电源应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配电系统不受干扰的影响。

应答:

13应能处理100%的三相负载不平衡。

应答:

14可扩展性要求:具备至少4UPS可直接并联运行,不需要另外增加并机柜。

应答:

15应具有电池监测功能,可连续监测电池组端电压及电池充/放电电流。

应答:

16应具有面板控制功能,便于使用及维修。

应答:

17在市电供电正常时,UPS主机应能通过维护旁路开关直接给负载供电,并在负载供电不中断条件下进行检修维护、部件更换或整机更换等运维操作。

应答:

18应具有极高的冗余度,保证UPS更经济,更可靠运行。

应答:

19系统设备应采用模块化、板块化结构,便于维修、维护。

应答:

20保护功能:具有过压保护、低压保护、相序保护、温度监控、过载、电池低电压等功能。

应答:

21效率要求:提供负载率在15%30%50%100%的单机运行的效率指标。

应答:

22多台UPS并联系统中,当任一台UPS旁路电源失电时,应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要求说明系统如何运行及控制。

应答:

23UPS主要部件(整流器、逆变器、充电器及静态切换开关等)架构及控制原理的详细描述。

应答:

24详细说明当UPS主机由于内部器件(如整流器、逆变器)发生短路故障时,UPS的自我保护机制,并说明所使用的主要元器件名称和特性。

应答:

25详细介绍当UPS输出负载发生短路时,UPS相应控制、动作及保护逻辑。

应答:

26#UPS的输入交流电容、直流母线电容和输出交流电容应至少具有5年的设计使用寿命,设备应对其可能发生的漏液或“放炮”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发生火灾、不会造成上级供电回路短路、不会损害到UPS主电路和其它元器件等,需详细说明相关措施。

应答:

27# UPS主机的电缆进出线方式应支持上进线、上出线,当UPS主机内部接线空间不能满足上进上出要求而需要增加边柜时,边柜设计方案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应答:

(28)*乙方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电缆或铜排最大载流量的计算说明书。

应答:

3.2配电边柜技术要求

3.2.1通用技术要求

3.2.1.1 本次工程范围内的UPS系统应按设计要求为UPS主机定制配电边柜。

应答:

3.2.1.2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根据所选UPS主机及利旧设备材料的技术特性,对配电边柜进行深化设计,确保本项目中所提供的配电边柜能够完全满足甲方的全部需求,乙方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深化设计图纸及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边柜的尺寸、安装方式说明文件、一次电路图等内容,并补充至投标技术文件中。如果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不足以证明其所投的配电边柜可以满足甲方的所有要求,则视为乙方未能实质性响应甲方的招标文件要求。

应答:

3.2.1.3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所供设备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

GB7251.15-2005

GB/T14048.15-2001

GB10233-2005

GB50150-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

GB50171-2006

GB50343-2004

GB/T24274-2009

IEC439-15

IEC609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合装置》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以上仅列出了主要标准,但不是全部标准。

应答:

3.2.1.11资料提供

乙方应在向甲方供货时提供如下资料。

1)配电柜(箱)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样本及全部产品认证证书。

2)柜(箱)内元器件的样本、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有元器件的参数,接线,安装方式及注意事项。

3)所有柜(箱)内配电相关图纸。

应答:

3.2.1.12配电边柜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地运行:

环境温度

-5℃~+40

最大相对湿度(25℃)

95

污秽等级

III

应答:

3.2.2主要技术要求

3.2.2.1乙方提供的配电边柜应是符合本技术条件要求,适用于UPS主机和蓄电池组的供电环境、完整的成套电源配电设备,在符合使用环境条件情况下,接通电源即能使用。

应答:

3.2.2.2#设备基本信息

柜型:固定式柜体

柜内母线额定耐受电流、尺寸规格:应满足UPS安全运行条件,其额定载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应答:

3.2.2.3防护等级

配电边柜防护等级不低于UPS主机的防护等级。

应答:

3.2.2.4配电边柜结构

1)柜(箱)体的结构应允许电缆从顶部或底部进入柜体;

2)设备的框架和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外壳厚δ≥1.5mm),除

应满足内部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外,还应能承受设备内外主电路短路时电动力和热效应,同时也应不因成套设备搬运、吊装、运输过程由于受潮、冷冻、撞击等因素造成设备变形、损坏。

3)外壳的顶部应有盖板,防止异物,水滴落下造成母线短路。盖板的

设置不应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的通风和散热,以及外壳防护等级。

4)为防止事故扩大,所有断路器及其进出线端子之间应有隔板。

5)配电柜(箱)结构应使得断路器(熔断器)或其他电气设备正常操作产生的振动不会引起继电器等二次设备误动作。

6)所有外接导线端子应与订货图中所接导线(电缆)截面相适应,任何情况下端子均应能和外接导线可靠连接。

7)配电柜(箱)内应设置接地端子,确保柜(箱)体能够与建筑物的地线系统进行可靠连接。

8)所有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应能够有效的接到配电柜(箱)的接地端子上。

10)配电柜(箱)的导电母线(水平母线和垂直母线)均为铜质,螺栓连接时应有长期运行中保持不变的接触压力;接头处应不少于两个螺栓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固定方式;母线上任意一点及母线的支持结构,均应能承受与断路器额定开断电流大小相同的短路电流所引起的热效应和电动力。母线金属铜含量应大于99.95%(乙方应提供母排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在进场时会同监理甲方进行见证取样送检,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配电柜(箱)的颜色应与UPS主机设备保持一致。

12)每一台配电柜(箱)均应设置一个铭牌,铭牌上至少标明执行标准、工作条件、额定容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

13)配电柜(箱)内的电器元件应在靠近元件的上方标志文字符号,每一个电路的导线端头及每一个端子也应标志相应的文字符号。所有文字符号应与使用的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

应答:

3.4 电缆

3.4.1 #乙方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设计文件要求确认利旧使用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及关键性能指标,若本次工程利旧使用电缆等不能满足UPS主机对接、安装的要求,乙方应按设计的规格、功能及性能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且所提供产品需是成熟产品,经过实践验证。本工程推荐电缆品牌详见3.1.1.6 #关键元器件及安装材料选型要求。

应答:

3.4.2电缆要求

3.4.2.1 电缆到现场时应提供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验监督中心的耐火、阻燃、烟密度、直流电阻、耐压试验报告。

应答:

3.4.2.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电力电缆按设计要求选用指定规格的电力电缆,应选用优质的合格产品,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1电缆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电缆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所有投标电缆应一并提供产品试验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4投标时应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

应答:

3.4.2.3电缆附件要求:

1、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电缆夹、连接器等均由生产电缆附件的制造厂商供应,并由原厂出具证明文件。

2、所有电缆进出配电装置均按照电缆规格的尺寸,要求配置紧固装置。

3、所有电缆头的封套必按电缆规格尺寸匹配,应紧裹电缆及其各条导线。护套颜色应可由甲方指定。

4、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制造并试验。

应答:

3.4.2.4电缆安装路径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使电缆较短,便于敷设、维护。按照施工图上所示的电缆路径进行敷设安装。

3电缆敷设于水平和垂直的电缆桥架上,应按规定方式予以牢固,在水平方向以尼龙带扣将电缆束牢,在垂直方向以批准的电缆夹或鞍型夹固定。电缆固定点的间距按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的规定。

4电缆敷设于电缆构筑物(电缆沟)中,其电缆支架的层间距,应满足电缆能方便地敷设和固定,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支架上时,有更换或增设任一电缆的可能。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应符合GB 50217-20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之规定。

5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桥架)上,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6交流系统中的三相电力电缆采用单芯电力电缆时应按品字形(三叶形)敷设,应每隔1m用绑带扎牢。

7电缆安装小心以避免损伤,需采取措施保护电缆以避免于其它工程施工时损伤电缆。

8敷设电缆时利用人力将电缆自电缆盘上放出。整段电缆放置在滚动导轮上并用手拉使之通过。不可用电缆绞盘敷设电缆。

9电缆穿过楼板和墙壁处以批准之防火材料(如防火枕)将电缆孔封闭,以保持与所穿过的楼板和墙壁相同的耐火等级。

10电缆穿过建筑沉降缝处,留一圆环。圆环之大小使沉降缝移动时不会使电缆承受任何应力。

11当电缆和环境温度均低于0℃并已持续达24小时,则不应进行敷设电缆,固定电缆及端接电缆等。

3.4.2.5所有线路应编号,并用设计适用的标志将这些编号标在电缆每一个端子上。标志格式如下。具体编码方式由甲方指定。电缆线路防火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格

 

编号

 

起始

 

终止

 

长度

 

应答:

3.4.2.6电缆连接要求

乙方应负责在电缆切割前确切测量电缆敷设长度,并提供所需的工具、设备、经过培训的人员,确保电缆不被损伤,两设备间连接电缆应连续整段而无中间接头。保护层并填以丙烯酸树脂。在接线时不得切断多股导线的芯股。

应答:

3.5设备底座

设备底座应与地面和设备固定牢靠、连接可靠,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设备底座应选用优质钢材制造,其承重性能应满足设备最大载重要求,钢材型号及承载性能不得低于设计图纸要求;

2设备底座应做防腐处理,所有金属表面应喷涂防腐涂层,防腐涂层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5年;

3UPS室内所有配电设备高度保持一致,底座高度为100mm200mm,具体高度由甲方在生产前明确。

4设备底座应保证良好的接地性能,不得因防腐处理影响接地电缆的连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相关国家规范。

应答:

4.供货及安装要求

4.1供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30天内将设备运抵甲方的最终用户现场,并在设备到货60天内,乙方应对设备完成安装调测,保证按期交付。

应答:

4.2供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经海路6号院。

应答:

4.3由乙方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

应答:

4.4乙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电缆、安装材料、专用的工具仪表等。

应答:

4.5乙方应给出设备的安装方案,并提供相应资料。

应答:

4.6乙方应根据配置情况详细列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软件、材料、工具仪表等清单。

应答:

4.7乙方应提供所有设备和软件的配置清单,并且应保证设备和软件配备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乙方无偿补足。

应答:

4.8乙方负责所提供系统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开通,并负责和其他设备的连接。

应答:

4.9乙方负责其提供的软、硬件设备间的互通。如果甲方采用的设备不限于一家时,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系统能与其它厂家设备之间的互通。

应答:

4.1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系统联调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实施。

应答:

4.11乙方应根据设备情况,详细列出正常维护所需要的备件种类和数量(按满足正常运行5年考虑)。

应答:

4.12 UPS等重要设备制造及出厂检验过程中,甲方(最终用户)有权进行制造现场全程监制及厂验,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排产计划提前告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甲方于派遣人员抵达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

应答:

4.13 #乙方投标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设计要求制定适用于甲方实际情况的UPS主机设备更新安装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根据供货要求编制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并明确操作内容、关键操作步骤、实施操作时间及各项操作的影响范围,需要重点考虑甲方UPS在线更新需求及IT业务连续性要求,制定UPS设备割接保障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及服务,确保UPS更新操作过程中不存在单点故障隐患。

应答:

5.项目管理

5.1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到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到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乙方全权解决,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应答:

5.2*施工人员进场和施工前须经安全和技术培训合格,持有符合监管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应遵守现场健康、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要求。

应答:

5.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文档,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应答:

5.4乙方有责任协调解决由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引起的所有问题。

应答:

5.5#设备完成开箱、验货、装机、联调测试等各项安装工作后,甲方组织进行设备安装验收并开具安装验收合格证书,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无故障时为止,方可进行设备终验。

应答:

5.6#保修期从设备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UPS设备、配电柜等设备的保修期为三年。由原厂负责保修,保修内容包括采购的所有软件、硬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试运行期延长的,由乙方承担延长保修服务的费用。

应答:

5.7*试运行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软硬件设备进行终验,并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乙方必须在终验前向甲方提供已向设备原厂商购买所供设备自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三年原厂保修服务的有效证明。

应答:

5.8乙方应提供各阶段的测试和验收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实施。

应答:

5.9在试运行期:

1如因设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1台以上UPS系统故障停机、故障切旁路、电路元器件因自身质量原因烧毁等,则试运行期延期至所有设备故障修复后的三个月。

应答:

2如发生2次及以上同类部件(整流器、逆变器、电池柜等)出现相同故障,乙方应免费更换所有设备上的该类部件,试运行期延期至所有部件更换完成后的三个月。

应答:

5.10#如试运行期(包括延期)有UPS系统发生2次故障停机,甲方有权利中止合同并全部退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应答:

5.11乙方按上述目标制订工程进度表,详细描述工程实施的组织方案、参加人员、项目管理、实施计划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并提供参加工程实施的人员资质、数量、联系方式等的具体名单,乙方应确保承诺的人力的全部投入。

应答:

5.12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甲方有对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权利,乙方应全面配合,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最新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报告。

应答:

6.技术文档

6.1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应与其提供的设备相一致,技术文档应该全面、详细、准确。

应答:

6.2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应能够满足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的需要。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至少包括:

1)技术参考手册;

应答:

2)用户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应答:

3)二次开发手册。

应答:

6.3乙方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供软、硬件设备时,都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文档。

应答:

6.4乙方应保证所提交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应答:

6.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使用中文或英文。

应答:

6.6乙方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

应答:

7.技术服务

7.1#乙方对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服务,应由设备原厂商的服务提供商提供。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在北京设有售后服务点,拥有稳定、专业的技术团队,根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种类、应用范围,以及甲方的需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应答:

7.2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详细说明所承诺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范围和程度,包括安装、调试、检验、培训、保修和技术支持等。

应答:

7.3根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软、硬件设备的种类、应用范围,以及甲方的需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应答:

7.4#乙方在国内的售后服务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在保修期内(含试运行),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若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乙方应指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最终用户报修或协助排除故障要求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模块化UPS每个功率段需提供一个功率模块做为备品备件。

应答:

7.5#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乙方设备故障,乙方应保证8小时内免费完成维修或更换部件的工作。更换的部件应是原厂新品。乙方应给出保修期结束之后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服务支持方式和费用。

应答:

7.6#在保修期内,乙方针对本项目应在北京为甲方建立专项的备品备件储备,甲方享有这些备品备件的使用权并有权随时对库存情况进行查验。若乙方有需要存放在甲方现场的备品备件,需列明清单和库房要求。此备品备件随日常消耗流动但存量不会小于本项目需求量。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和备件要求。

应答:

7.7#同一设备任一主要部件(整流器、逆变器等元器件)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带载达到3次,乙方需免费更换同系列同档次的新设备,新设备配置不低于原设备配置。

应答:

7.8质保期内,甲方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工程建设期间需乙方提供现场技术保障、 安全隐患整改或设备故障恢复等服务时,乙方应免费、及时派经验丰富并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工程师提供相关服务。

应答:

7.9#乙方对其提供的软件应提供与设备保修服务期时间一致的技术支持。在此间任何时候,如该软件有新的改进、增加新的功能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均应及时免费提供给甲方升级、使用。

应答:

7.10#保修期满后,乙方要承诺以不高于本合同的实际成交价格更新故障部件,以不高于本合同实际成交价的50%提供故障部件的修复。

应答:

7.11#乙方应承诺甲方在后续软、硬件设备或部件订货时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且不低于本次合同的折扣率。在商务报价中,对于软、硬件设备所有可独立销售的部件(包括但不限于UPS整流组件、UPS逆变组件、电池柜、静态开关组件、并机板、功率模块、监控模块、静态旁路开关模块等)都应单独给出报价。

应答:

7.12服务质量考核

服务质量考核包括响应速度、现场支持速度、故障恢复速度和服务满意度。响应速度、现场支持速度、故障恢复速度和服务满意度以服务次数为单位计算计入考核。

1)电话响应时间见下表,超过下表时限为响应不及时,认定本次服务不合格;

标准

定义

服务级别

响应时限

电话响应时间

对出现的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硬件故障,供应商工程师应在接到采购人报障后立即做出服务响应,以确保及时、有效的解决该问题。如果通过电话在30分钟之内不能解决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处理,为关键业务系统提供7×24小时的保障。所有时间点以甲方的事件管理系统或电信运营商的通话记录为准。

7×24

30分钟

2)工程师到场时间见下表,超过下表时限为现场支持不及时,认定本次服务不合格;

标准

定义

服务级别

到场时限

工程师到场时间

对于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到场处理的通知后2小时以内到达用户现场。以双方签字的现场服务记录单为准。

7×24

2小时

3)故障解决时间见下表,超出下表时限为恢复不及时,认定本次服务不合格:

标准

定义

服务级别

恢复时限

故障解决时间

乙方应在到达用户现场后4小时之内完成故障设备维修工作,恢复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双方签字的现场服务记录单为准。

7×24

4小时

4)服务满意度见下表:

标准

定义

标准

服务满意度

原厂的技术服务

如乙方提供的不是原厂的技术服务,甲方有权拒绝,认定本次服务不合格。

服务满意度

若工程师未能及时有效解决现场服务、服务质量差,甲方有权认定本次服务不合格。

电话响应时间、工程师到场时间、故障解决时间和服务满意度以服务次数为单位计算计入考核。质保期内的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将作为合同质保金付款依据。

应答:

7.13#在试运行期间,乙方服务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尾款。在保修期(含试运行期)内,乙方服务累计有5次及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应答:

7.14#在保修期(含试运行期)内,乙方应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并在巡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巡检书面分析报告提交给甲方。巡检服务应为原厂的专业服务商提供,巡检服务内容应包括状态检查、连接点紧固、机组除尘、每节电池的端电压及内阻的测量、对设备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工作等,巡检项目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甲方可随时对巡检内容进行完善。

应答:

7.15每次乙方提供现场服务时,乙方现场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应共同签署由甲方提供或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记录单(样式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作为乙方提供服务以及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应答:

7.16 原厂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证。(乙方投标时应提供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只是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模块电工作业证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售后服务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章)

应答:

8.人员培训

8.1 乙方应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应答:

8.2 乙方应提供北京不低于2人次,每人次3天的国内(原厂)培训,培训场地、培训讲师、教学设备及教材由乙方免费提供。

应答:

8.3 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内容应包括: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性能、相关技术原理和操作使用方法,实际的操作练习。

应答:

8.4 工程实施期间和系统开通运行后,甲方可结合本项目与所提供的产品情况,不定期与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应答:

9.其他

9.1乙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软、硬件设备能够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系统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答:

9.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应答:

9.3乙方应保证不同时期提供的同类设备或部件(软件、硬件)的兼容性。

应答:

9.4本技术规范书与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发生冲突时,执行更严格的要求。

应答:

 


附件一:

1.1.  现场服务记录单(样式)

服务提供商

 

项目名称

 

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服务申请时间

                                   

乙方响应时间

                                   

到达现场时间

                                 

故障修复时间

                                 

服务完成时间

                                 

服务工程师

 

联系方式

 

服务类型

 故障处理□    巡检□    问题排查□    其它□

服务描述:

 

服务结果

□完成          □未完成

遗留问题及原因:

 

 

 

 

 

客户评价

响应及时性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改进意见或建议:

到场及时性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问题解决及时性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服务满意度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技术水平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甲方工程师:(签字)

 

 

日期:

乙方工程师:(签字)

 

 

日期:

备注:如现场服务为故障处理需要填写故障修复时间,如现场服务为非故障处理,以斜线(/)填充年月日时分。